2.文化遺產—需求典型與趨勢
在過去對於文化觀光的定義是這麼看的:「文化觀光對所有觀光而言,是一種以文化活動為主要動機的觀光型態」。從觀光經濟的角度看「觀光經濟中,文化會以觀光的意義被介紹出來。」

特殊的文化觀光
根據 ?ATLAS Cultural Tourism Research Programme“,2004年在更為詳細的觀光市場調查之發現,僅9%(總共有6400位受訪觀光客),是從事特殊的文化觀光類型,其數字大概每年就如此,並未太大幅度的成,因為大多數的趨勢大概都集中在短期的觀光上面。

一般性文化觀光
一般性觀光的成長率就很大,因為教育程度的提升,同時收入提升影響如此。其實一般性文化觀光不只是老年人對文化的追求,還包括年輕人對恩月活動、現場音樂會。文化活動對女性的吸引力特別的強,她們通常比男性更願意對音樂劇、音樂節以及藝術展覽、戲劇節進行文化性的觀光。而男性會從事文化觀光,是受到社經背景的影響,其中有43%是高收入、大學教育的水準,且職業以經理、律師、醫師、老師為主。另外還有34%的受訪男性職業是高等教育。

文化觀光需求探詢
在文化觀光市場成長率以外,文化內容大多是以大眾文化較具有吸引力,而文化觀光其實大多仰賴各種不同的、小的利基市場為主:文化遺跡、建築觀光、民俗觀光、歌劇觀光、餐飲觀光等。而文化觀光諸如—城堡、宮殿、修道院、力是庭園設施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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